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黑龙江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黑龙江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
答:异地就医就是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地方就医。
二、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医保部门为解决异地就医人员跑腿、垫钱问题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就是参保人员到异地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进行费用结算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结算。
三、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下列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以上人员,通过参保地医保窗口、网上便民服务等多种方式,都可以登记到异地就医平台进行备案,在异地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险卡就医。
四、异地就医待遇政策是什么?
答:政策很简单,三句话十五个字。
(一)就医地目录。按就医当地的医保目录结算。
(二)参保地待遇。享受参保地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
(三)就医地管理。就医地医保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医保相关服务。
五、哪些医院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三级医院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其中县(区)级至少有一家异地定点医院,可以说,基本满足了广大异地人员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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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适用于门诊吗?
答:目前,参保人员在省外异地就医,住院实现了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在住院直接结算基础上,又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黑龙江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据了解,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在急诊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单位代办员或家属打电话0451-87130235(限工作日),通知省医保局办理登记急诊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急诊登记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且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医疗费先个人垫付后报销
对因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治疗手段等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就医诊治的参保人员,由各具有转诊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医大一院、哈尔滨医大二院、哈尔滨医大四院)开具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经过省医保局登记备案后,方可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所在参保单位代办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转诊审批日期之前及未经批准转往外地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外地转诊时间的审批有效期最长为一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就诊的,必须到省医保局办理延期手续。如在异地医院确诊后,原转出医院可以治疗的,应转回原医院治疗,恢复期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报销比例:
18种门诊特殊疾病包括:重症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风心病、高血压合并症、肺原性心脏病、肝硬化、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合并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癫痫、帕金森病(PD)、慢性(重度)病毒型肝炎、肺结核(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
据悉,行动不方便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医院往诊服务。患者本人持十六家定点药店购买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手册》,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或门诊特殊疾病定点药店购药,需要全额个人垫付,由参保单位代办员在每年12月份统一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
办理流程
1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到所在单位登记,由单位代办员随时到省医保局登记;
2省医保局通知后由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日期携带参保人员病历统一到省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
3省医保局对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打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体检表》,参保单位代办员及时将《认定体检表》发给参保人员;
4参保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本人病历、《认定体检表》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认定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