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那么黑龙江医疗保险报销有哪些新政策呢?黑龙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什么规定?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黑龙江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城乡医保“六统一”
统一管理职能。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统一筹资政策。市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执行同等的筹资政策,2018年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210元,原则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属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
统一保障待遇。市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根据筹资标准执行同等的医保待遇政策,具体标准由各市(地)政府确定,但要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统一医保目录。整合后各地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统一协议管理。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统一基金管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我省20个统筹地区全部与31个省份
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全省20个统筹地区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与31个省份,400个统筹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9月25日,我省开通了217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全省84%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716人,基金支付1076万元,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5万元。
省内异地就医方面,截至目前,我省开通了351家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方便异地就医备案三措施
1.流程简化。取消原来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证明和盖章,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2.范围扩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渠道拓宽。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定点医院直接转诊等多种方式进行备案,减少“跑腿次数”。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居民看病更便宜 选择更多
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有关情况,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长张冰琦女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A、整合后将带来哪些变化?
1.制度将更加公平。居民参保缴费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差异,在市域范围内将执行同等缴费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标准。
2.待遇将有所提高。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总体上将与原待遇相对较高的城镇居民靠近,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提高较为明显。
3.医保目录更宽。整合后的新目录将与原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趋同,目录内药品约2900多种,比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多1800多种,农村居民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将大幅增加。
4.看病就医选择更多。整合完成后,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多,城乡居民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就医,实现“同城无异地”。
B、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何倾斜政策?
1.普通门诊,取消起付线,封顶线由100元提高到200元,基层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销90%,县级医院报销70%。
2.门诊慢性病,各地在门诊不同程度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等15种左右慢性病管理,60岁以下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60岁以上提高到70%。
3.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在基层医院不低于95%,一级医院不低于85%,二级医院不低于75%,三级医院不低于50%。
4.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起付线稳定在6000元,报销比例由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55%,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
5.医疗救助倾斜政策。民政部门在其规定的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救助,对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救助,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不低于50%救助。
出台以上倾斜政策的同时,还同步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和救助机构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类人可办 报销比例按我省执行
针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政,省医保局异地就医处长张旭女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A、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有啥待遇政策?
概括起来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举个例子
如果一个符合条件的我省参保人员到北京就医,他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目录,但是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是执行我省的政策,同时他到北京就医,北京市经办机构要向对待本地参保人一样给他提供同样的服务和管理。
B、哪些人可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类人群均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7226所,我省开通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351所,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217所,覆盖所有市地。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各省市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详细信息。
C、直接结算程序怎么走?
第一步: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前,需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
关键信息:备案原因;要去什么地方。
第二步:选定点
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去。我省已与全国31个省份、400个统筹地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全国7千余家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第三步:持卡就医
一定要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D、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是否意味着全国漫游?
大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进行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问题。但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了全国漫游,这是误读。
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一方面,会增加就医人员的总体负担,不仅仅是医疗费用的负担,还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吃饭费用,还有看护费用等。另一方面,无序就医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