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昆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昆明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招聘人员待遇为2500元?人?月(包括工资待遇和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为个人购买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以及医疗保险。人员经费由官渡区财政承担。
招聘条件及对象
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
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6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间),年龄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必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心理咨询与教育专业、城市和社区管理专业、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企业管理专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现役军人;
在校学生;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