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那么天津大病救助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天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有什么样的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天津大病救助的一些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天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80%;
2、居民医保:
a、2万元至10万元:50%;
b、10万元至20万元:60%;
c、20万元至30万元:70%。
天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1、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并按照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的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部分。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费用。
天津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承担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对于未能实行联网结算发生的垫付医疗费用,与居民基本医保垫付费用一同申请报销。
申请时,需提供住院(含门特)医疗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疗保险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异地安置人员还需提供《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属转诊转院的,需提供《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属异地急症的,需提供医院级别证明、相关票据、诊断证明(需加盖急诊章)。
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或在外地发生的急症住院,是否纳入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或在外地发生的急症住院,纳入大病保险给付范围,按照大病保险垫付医药费用报销流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