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1.报销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实行实时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凭收费收据和有关证明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大病保险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同步,通过信息系统联网,采用“一单式”即时结算。
2.手续办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8小时内、门诊就医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下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或家属)应在入院(或就诊时)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大病保险报销手续办理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办理相同。
3.报销应提交资料。住院:有效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病历或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医技类检查诊断报告、当次收费汇总清单或明细表、法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特定病种门诊:有效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特定病种门诊证、门诊收费收据、收费清单或明细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医疗费用报销后转账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则需提供本人银行卡或本人结算户存折。
参保手续
01
本地户籍
持出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开户银行存折(父亲或母亲的社会保障卡)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
02
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持异地务工人员(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正在参保证明、出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开户银行存折(父亲或母亲的社会保障卡)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
注意
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新生儿参保人,须在办理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身份证号信息的补录手续。
参保待遇
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超过3个月参保的新生儿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跨年度的须缴纳发生医疗费用所属年度的全年城乡医保费),度缴费标准为336元/年。举个例子,小宝是江门市户籍5月出生的宝宝,8月底前参保缴纳度城乡医保费,可申请享受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