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报销
一、申请条件
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申报并及时缴费,申报后次月缴费到账的,可报销宝宝自出生时起到其缴费到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宝宝出生三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申报:
申报后缴费次月到账的,只能报销宝宝从申报月当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申报后缴费次月未到账的,只能报销宝宝从到账当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申请时间
办理医疗费报销需医保系统查询到医保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一般是银行卡实际扣费或现金缴费后次月10日左右,可电话咨询12333查询医保缴费到账情况。
三、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宝宝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原件(暂不支持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工会卡)。
(二)医疗类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原件、复印件1份)。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原件、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原件、复印件1份)。
备注:医疗机构非全国联网或全省联网医院,需提供医院医保定点证明。
(三)其他材料
发票姓名为父亲或母亲名字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需提供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特别提醒:
1、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发生费用所在科室为“产科”,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复印件1份)。
2、发生费用所在科室为“产科”: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复印件1份);
3、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例如:2018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还必须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医院住院收费窗口办理):6月15日至6月3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
四、报销截止时间
每个医保年度内(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于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