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办理条件
新生儿是福州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或持有福州居住证,方可按规定办理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办理材料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婴儿)由其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待遇
出生后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办理地点(可就近选择):
福州市医保鼓楼管理部(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楼)、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高桥路69号)、福州市医保仓山管理部(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医保晋安管理部(东二环泰禾广场C区5号楼2楼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
新生儿医保怎么报销?新生儿医保报销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为新生儿母亲符合享受我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只要在出生90天内参加城镇居民及少儿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第二种为新生儿母亲不符合享受我市城镇职工或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在90天内参保并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医保待遇,不再像过去必须经过90天的等待期才能享受。
第三种为新生儿超过90天参保的,如果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规定年度费用的,只需缴纳个人部分,可正常享受保险待遇;在集中缴费期结束以后参保的,其参保费用由个人全额缴纳,财政不予补助,医保待遇则从实际缴费之日起90天后才可享受。
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完成参保登记后,准新生儿亲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当年度半年、全年或次年度全年的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按登记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到指定银行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如需就医的,凭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在具备儿童住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属个人支付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