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居民医保报销范畴: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家庭账户((含个人账户,下同)加门诊统筹模式。
家庭账户按人均缴费额40%左右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含一般诊疗费)按照人均缴费额20%左右建立,其余部分纳入住院统筹基金。
小编解析:
(一)家庭账户。
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支出,也可用于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支出。家庭账户基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家庭账户标准为每人70元。
(二)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门诊统筹和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社区诊所一般诊疗费支出。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家庭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员调剂使用。参保人员就医时,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发生的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
门诊统筹含一般诊疗费支出。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一次性材料费)及药事服务成本费。
门诊统筹资金为每人40元,报销比例65%,支付限额120元。
大中专学生门诊统筹资金为每人75元,报销比例65%,支付限额300元。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重特大疾病是指临床路径明确、诊疗相对规范但费用比较昂贵的病种(或治疗项目)。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类别 | 医院范围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乡级 |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 疗机构) | 200 | 200-800元70% 800元以上90% |
县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医院(含二级) | 400 |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
市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 600 | 6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
三级医院 | 1000 | 10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
省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医院(含二级) | 600 |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三级医院 | 1500 | 15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
省外 | 1500 | 15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生育医疗待遇:
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800元,剖宫产18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新生儿医疗待遇:
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 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