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69260人,参保率达97.9%,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领取待遇人数为1023000人。“此次《意见》的出台涉及多项政策,归纳起来主要呈现四大亮点。”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李河说,“一是补贴力度增大,二是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三是长缴多得,四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市人社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贯彻落实《意见》要求。”
政府加大了对参保居民缴费的补贴力度,多缴多补。据介绍,《意见》明确指出,对原政策的15个缴费档次,相应设立补贴标准,政府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的高低进行补贴,多缴多补。比如:对年缴费400元的,政府补贴从原来的30元增加到50元,与原缴费补贴政策相比,提高67%;对年缴费5000元的,政府补贴从原来的60元增加到340元,提高467%。
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作为此次政府加大缴费补贴的配套政策之一,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将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取消原来的每年最低100元缴费档次,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
同时,政策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仍保留现行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以及政府给予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
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制度,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长缴多得。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每多缴一年,到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李河说:“通过此项政策,旨在引导和激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
比如,某居民年满16岁开始参保并逐年缴费,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可达44年,除去领取基础养老金的15年缴费年限后,剩余29年可作为领取缴费年限养老金的年限,按每年3元计算,每月可以领取87元的缴费年限养老金,60岁后预计每月可以领取300元左右的养老金。
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98元。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增加后,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提高比例达22.5%。这是我省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进一步拉动了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