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个人缴费低档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0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至20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至20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按规定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0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2)个人缴费高档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按规定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注意事项:
个人缴费低档、高档标准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至该档次最高支付限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