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烟台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烟台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近年来,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逐步提高,自2007年以来,落实《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济发[2007]13号)》中规定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已实现十连增。
以历下区、槐荫区为例,社区居委会干部每月生活补贴标准约为5333元(含五险)。2017年下半年,省、市为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出台相关文件,下一步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并逐渐解决五险一金问题,实现更大范围的待遇提升。
12月8日到10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章丘区拟于近期举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为城市社区的换届工作做好人才储备。如有志愿从事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的,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可登陆济南市民政局网站查看考试简章,并报名参加。
上岗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烟台高新区聚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职工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党务工作者月薪不低于45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社区工作者月薪不低于35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月薪不低于60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