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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

本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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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 学校介绍
  • 1992

  • 民办

  • 综合

  • 省教育厅

  • 本科

  • 黑龙江

  • 2个

  • 0个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2023年,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学校坐落于国家级新区—哈尔滨新区哈南工业新城,校园占地面积59.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净资产已达17.7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846.41万元。学校运动场面积5.2万平方米,体育馆面积1.46万平方米。图书馆总面积30075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31.7万册、电子图书235万余册。 学校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704人,其中本科生13634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人,外国留学生3人。学校设有10个学院和2个教学研究部,拥有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44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管、法、艺7个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的方针,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21人。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模范教师3名,省级优秀教师8名,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0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 学校坚持“专家办学、教授治教”的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构筑联合培养的育人平台,采取多种培养方式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机构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坚持多科性应用技术大学的类别定位,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至今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5万余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几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师资交流、课程交换、科技研究、学分互认、留学生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在1994年建立了党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2008年学校在第1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发言;2007年、2011年学校党委两次被评为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中央组织部授予孟新“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2017年、2021年相继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校园标兵;2018年孟新荣获“感动龙江”年度人物;2021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获批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 新时代的黑龙江东方学院,秉承“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精神,坚持“尊师厚德、包容奉献、创新求真、自强不息”的校风,传承“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办学方向,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提高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数据截止时间: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