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襄阳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襄阳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襄阳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一、2020年襄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襄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6元/小时。
二、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综合以上介绍,最低工资分为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两种形式,2020年襄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6元/小时。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将现行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个等级。 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第一阶段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第二阶段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远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 第3阶段适用于其他10个城市(州)市区、3个直辖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排名前22位的县(市、区)和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 第四阶段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 这是自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我省第九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我省上调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合理确定当地企业工资上涨率的参考根据,但没有强制性。 新发布的标准将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我省境内企业、个别经济组织、民营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及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