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滁州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滁州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滁州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通知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上一次调整日期为2020年7月1日。此次调整过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个档次,调整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四个档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3元、11元、10元、9元四个档次调整为16元、14元、13元、12元四个档次。
根据通知要求,自11月1日起,合肥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一档次的1520元/月,16元/小时,领跑全省。
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档次为1520元/月,16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
第二档次为1350元/月,1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铜陵市区。
第三档为1250元/月,1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亳州市区,宿州市区,阜阳市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泾县。
第四档为1150元/月,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铜陵县,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剔除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了“含金量”;具体来看,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有: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我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与此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置,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等,均具有积极作用。
用人单位如有违反规定行为,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广大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如果某个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起初是责令企业改正并支付差额;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将强制企业支付差额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赔偿金。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