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烟台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烟台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烟台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根据规定,2020年烟台市内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六区和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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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规定,烟台市内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六区和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元;
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20元调整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5元调整为13.5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就业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不计入最低工资的情形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综合以上介绍,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获得的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2020年烟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1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