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那么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是如何的?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西安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目前西安市2018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1680元/月;
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1580元/月;
?邑区、周至县1480元/月;蓝田县1380元/月。
西咸新区分中心、西铁分中心缴存单位参照西安市城六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17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9443元),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凡超过三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下列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各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浮13.5%?17.5%,最高达到1680元。据了解,此次调整将各区县划分为四类。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0元,调整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10元,调整为每月15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元/小时;?邑区、周至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20元,调整为每月14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4.8元;蓝田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90元,调整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3.8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