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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更新:2024-03-31 07:03:31 高考升学网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40%×贷款年限(月工资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率)。关于大庆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问题,具体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庆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大庆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40%×贷款年限(月工资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率)

二、大庆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大庆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2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年度工作汇报》、《2021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9个处(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0人,其中,在编58人,非在编3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289家,净增单位143家;新开户职工1.51万人,净减职工0.81万人;实缴单位3747家,实缴职工42.11万人,缴存额89.7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34%、2.68%、增长4.18%。2022年末,缴存总额1107.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2%;缴存余额354.56亿元,同比增长8.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2年,18.0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3.19亿元,同比下降2.4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39%,比上年减少4.75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753.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7万笔 23.9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3%、22.70%。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3.17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22万笔631.36亿元,贷款余额228.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3.15%、3.95%,减少3.8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47%,比上年末减少8.0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6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438笔14844.9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9594.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4088.7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5.96亿元。其中,活期2.2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1.2亿元,1年以上定期86.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3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4.47%,比上年末减少8.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111052.87万元,同比增长12.83%。存款利息35040.7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5996.59万元,其他15.4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52458.35万元,同比增长5.7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1208.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48.95万元,其他1.1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58594.52万元,同比增长20.06%。增值收益率1.71%,比上年增加0.1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管理费用2809.9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784.59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041.8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1873.34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2787.2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815.99万元,同比下降41.97%。其中,人员经费1215.64万元,公用经费638.28万元,专项经费962.0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15.49万元,逾期率0.4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2787.26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52%,国有企业占17.56%,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0.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8%,灵活就业人员占7.34%,其他占1.07%;中、低收入占97.98%,高收入占2.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20%,国有企业占4.12%,城镇集体企业占0.08%,外商投资企业占0.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8%,灵活就业人员占20.97%,其他占1.56%;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92%,租赁住房占1.5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5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7%,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5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1%,高收入占1.5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7.0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57.66%,比上年末增加2.8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4553.5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58%,90-144(含)平方米占56.58%,144平方米以上占9.84%。购买新房占21.55%,购买二手房占70.11%,其他占8.3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5.2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4.6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42%,30岁-40岁(含)占52.81%,40岁-50岁(含)占17.42%,50岁以上占3.3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5.8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4.16%;中、低收入占98.92%,高收入占1.08%。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31%,比上年减少15.97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1.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助企纾困解难。2022年5月27日,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大庆中心”)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庆金管办发〔2022〕1号)及《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对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及缓缴。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缓缴;二是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不受缓缴和降低比例缴存影响。对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最高提取额度,市区由原来15000元/户/年提升至18000元/户/年、县区由原来12000元/户/年提升至15000元/户/年,提升率最高达到25%;三是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申请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足额补缴后可正常申请贷款。对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以上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2.全面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从可操作性和便捷程度为落脚点,充分考虑缴存人受疫情影响,交通不便的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理方式。重点引导企业通过单位网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缴存人可直接在手机APP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大力推进全程不见面的业务办理方式。

3.全方面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文件精神落地后,依托“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网站、住房公积金管理员交流群以及手机公积金APP等平台,发布业务指南和办事指引,让广大市民及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了解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4.政策实施成效。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共有7家单位因受疫情影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5家单位降低至5%,涉及人数共计1575人,月减少缴存额共计21.47万元;尚无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5% 缴存;共有3家单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缓缴期间,职工可正常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企业缓缴影响;共有4695人享受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租房提取额达到6382.88万元;共办理贷款50笔,发放贷款1415.1万元;未作逾期处理的应还未还贷款笔数24238笔,贷款本金7672.31 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1.按照《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庆金管办发〔2022〕1号),对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最高租房提取额度,市区由原来15000元/户/年提升至18000元/户/年、县区由原来12000元/户/年提升至15000元/户/年,提升率最高达到25%。全年租房提取共计7680人,提取金额9988.96万元。

2.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庆金管办发〔2022〕4号),在我市无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限为2022年7月27日至12月31日)。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22年7月1日开始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大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设区城市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缴存基数上限为2532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市区1860元、县区1450元。缴存比例按缴存基数5%-12%之间由缴存单位自主确定。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一是当年提取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执行阶段性政策,调整低收入群体购房支取范围。允许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人员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购买共同居住唯一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限为2022年7月27日至12月31日)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一是调整人才贷款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人才贷款额度由个人账户余额20倍提高到40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不超过70万;二是提高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三孩家庭提高至80万元。当年共办理2笔,发放贷款131.2万元;三是执行阶段性政策,将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含)统一调整至80万(含)。将现行人才购房最高贷款额70万元(含),购买装配式建筑、购买绿色建筑、购买超低能耗建筑最高贷款额72万元(含)、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至80万元(含);四是调整首套房认定规则。申请人在大庆市域内无住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即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限为2022年7月27日至12月31日)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贯彻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大庆中心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详细制定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的要件和办理流程。当年未有缴存人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取业务。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持续推动数字赋能,彻底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全程不见面、网上办”

(1)贷款业务网上串联审批和房屋数字抵押运行稳定。聚焦公积金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住建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以全面推动“全程网办”为切入点,率先在全省实现了贷款业务网上串联审批和房屋数字抵押。大庆中心通过与自然资源局数据共享,在省内首先实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在柜面“一窗受理、平行审批”,不动产中心通过网上调取中心电子档案,办理电子抵押手续。经过不断优化,目前系统运行稳定,全年通过电子抵押系统共计办理贷款5716笔,近万人办理业务从“两头跑”变为“一次办”,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2)全省首家实现手机公积金APP直接调取征信数据功能。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数据共享平台,“自主调取征信数据”功能在手机公积金APP模块上线运行,市辖五区四县彻底实现公积金贷款“掌上办”。截至2022年年末,通过公积金APP调取征信1.9万余笔,通过手机APP渠道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3478笔。借助“自主调取征信数据”功能,“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也正式在中心业务系统、手机公积金APP渠道上线使用,缴存人无需再使用第三方征信报告便可办理此项业务,进一步实现“减流程、减要件”,目前公积金业务可网办率已达到97.7%。据统计,2022年全年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线上实际办理率达到96.31%。

(3)创新服务新模式,增加“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注销抵押委托书”“掌上办”业务。创新服务新模式,在手机公积金APP上拓展个人贷款结清后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注销抵押书”业务办理新渠道。新业务上线后,改变以往面对面办理业务的现状,办事群众个人贷款结清后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注销抵押委托书”服务事项可实现“足不出户,动动手指,手机操作”即可办理,彻底解决多地跑、异地跑难题。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以 “跨省通办”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充分利用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缴存单位和职工异地办事“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积极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异地办事需求。2022年,大庆中心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住房公积金服务需求,结合国家、省住建厅年度工作要求,融合“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掌上办”“指尖办”四办协同,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方式,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在住建部规定的事项基础上解放思想,向45项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凡是能在“掌上办”“线上办”的,全部实现线上办理。截至目前,已完成44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全程网上跨省通办”。2022年,办理“跨省通办”378笔,累计节约职工往返费用约83万元、节约往返时间约1146天;办理异地转接续业务3338笔,其中转入业务1842笔,转出业务1496笔,近万人免去两地奔波,直接在现缴存中心或网上即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入、转出、补缴入账,实现全流程“零要件、不见面”。

3.服务满意度和服务便捷度进一步提升

(1)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网通办”实现多渠道办理。企业既可以选择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户数据直联自主勾选推送登记信息,也可以通过大庆市政务服务平台、大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系统直接办理。

(2)部分业务实现零要件办理。职工到龄退休销户提取业务已实现“零要件、免审批、秒到账”。2022年当年办理免审批退休提取业务6483笔,涉及资金110937.7万元,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3)线上线下服务同步推进,实现优势互补。大庆中心依托委贷银行网点及人员,扩大服务网点覆盖面以解决大庆市城区因人口居住分散、办事网点距离较远所带来的办事“难”问题。目前,共设贷款服务网点31个;归集、提取业务网点11个,已实现业务网点全城覆盖、业务受理全城通办。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通过设置“志愿服务岗”、组织志愿服务队上门办理业务等多渠道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4.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三年服务行动深入开展

(1)印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大庆中心聚焦7个方面工作内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年度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及中心工作实际,着力推动工作作风、服务品质、行业形象、服务标准化、服务能力大提升。牢固树立“党建+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便民服务“大走访”、“硬核”服务大提升、打造星级服务岗,做好“2+4+N”个统筹等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关键小事”,让“惠民”“暖心”落到实处。

(2)精准“惠民”,统筹抓好“需求”与“供给”。全面开展“走千企 访万户”行动,认真落实”六必访“制度,先后走进楼盘开发企业、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经营困难缴存企业、对口帮扶社区(村屯),着力推动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走访期间,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在优化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宣传便民惠企政策,根据实际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社区(村屯)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暖心服务。针对“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先后赴龙凤区、肇源、红岗、萨尔图区政府走访调研,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切实听取他们对公积金工作的需求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力量推动社区工作者缴存扩面工作。

5.统筹疫情防控与公积金服务工作,确保抗疫、服务两不误

(1)全体党员干部冲锋在前,抗击疫情。2022年8月20日大庆市突发新冠疫情,中心领导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带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最快速的响应积极参与到全市疫情防控保卫战之中。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为社区志愿者,中心职工累计下沉社区200余人次,服务30余个社区;第一时间组建下沉工作队,圆满完成下沉包保工作。共派出4批102人次包保社区工作队,分别进驻包保的中高风险小区,按照疫防指安排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疫情管控期间业务、服务质量不降低。一方面充分运用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APP、中心网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并全力保障按时审批。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热线服务畅通,大庆中心开通了“24小时人工热线服务”业务,以满足疫情期间办事群众需求,期间,共通过居家办公、弹性办公、线上办理的方式审批提取业务 17432笔,完成提取15258笔,涉及资金 148351.32万元,发放贷款2421笔,放贷金额达77199.8万元。2022年全年,中心网站在线咨询回复 2698 条,市网络问政平台回复 259条,热线接听22018个(其中回拨102个),市政务热线工单转办229个,疑难咨询完成的部门协作224个,合计处理问题 25428个,极大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办事需求。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按照住建部公积金小程序建设要求,完成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异地转移接续受理2项服务事项对接,并整合至线上业务办理渠道。丰富了网上办理事项,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进一步提升服务体验。

2.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接入黑龙江省数据共享、监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省内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线上公积金业务办理能力,彻底解决公积金业务办理让“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路”,有效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接入监督管理平台,对公积金业务管理服务、数据互联互通等进行实时监控,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降低运行风险,提升监管效率。

3.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要求,建立完善电子档案远程灾备机制。在哈尔滨数据异地容灾的基础上,建立石家庄电子档案异地容灾系统,完善灾备机制,全面保障区域灾难发生时,公积金业务关键数据的安全,保护缴存人权益。

三、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额度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正常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3、如果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或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正常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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