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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额度计算

更新:2023-11-26 00:49:51 高考升学网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年四川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额度计算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川省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额度计算

一、2023年四川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 6个月(成都公积金中心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至少12个月),同时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等条件时,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还贷收入比、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 缴存人的贷款额度 = ∑(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 × 存贷系数)

(1)“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缴存人未提取过公积金的,按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提取过的,则按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2)“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缴存职工以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 1(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贷款当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 1),自 1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 2、3、4……,不设上限。

(3)“存贷系数”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 0.9。

2. 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3. 本人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可通过成都公积金 APP等渠道查询,或咨询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

4.缴存职工因变更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了转移接续的,对应转移资金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或通过互联互通渠道查询到的缴存提取明细,按原缴存提取实际入账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三)首付款金额的规定

1.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3. 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三、如何认定是首套房政策还是第二套房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套数认定,以成都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住房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二)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或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 1 年,最长为30 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 5年。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三)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五、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2.6%和3.1%。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3.025%和3.575%。

六、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期限为 1 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七、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没有还款次数的限制,单次还本金额应为 5000元的整数倍。

八、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等情形的、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或所购新建住房的楼盘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的,或所购再交易房买卖双方存在利害关系、再交易房存在楼龄超过30年等不宜处置情形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2023年四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两人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现有每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三、2023年四川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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