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年烟台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额度计算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2、现代化住宅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最高额度为 70 万元。
其中全装修住宅贷款政策执行至2023年11 月 10 日止。
3、首付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 30%。
4、缴存条件
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汇缴
单位一次性整体汇缴逾期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应正常连续缴存不少于 5 个月。经我中心批准缓交的单位或因机构改革原因暂时停缴的单位,在整体足额补缴所有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后,视为正常连续缴存。
新就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或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补缴的,申请人应正常连续缴存不少于5 个月。
收入认定
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月收入按贷款申请月份前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认定。共同申请人未按规定缴存的月份,按照我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计算。
余额认定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没有欠缴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2.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连续足额缴存满6 个月或欠缴或账户状态为“封存”的,账户余额不纳入计算。
5、转公积金贷款
取消“借款申请人在办理该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应具备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条件之规定,转贷申请人申请转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 个月(含)以上即可。
6、套数认定
将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标准,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
职工申请的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7、贷款首次提取
签约冲还贷业务的公积金贷款,在发放后未做首次提取的,可以在贷款发放 1 年内办理首次提取,以公积金贷款发放日期为准。首次提取时应保留上月还款额三倍(含)以上还款额。
8、按月冲还贷
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应大于或等于该笔公积金贷款上月三倍(含)以上还款额。
9、二手房估值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房屋交易价格、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抵押评估价格不一致的,贷款审批时以其中最低价认定房产价值。
10、持产权人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的所有人原则上不超过四人,且主借款人所持产权比例,应不低于任一单一共有人所持产权比例。
11、购房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应在12 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购买二手房应在 3 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方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1.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两人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现有每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北京公积金官网登录入口网
时间:2024-05-27 09:0:55达州如何计算公积金
时间:2024-02-12 02:0:54广安如何计算公积金
时间:2024-02-12 02:0:39宜宾如何计算公积金
时间:2024-02-12 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