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宿迁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宿迁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宿迁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比例
村居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每人每疗程6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元。在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发生的诊查费,每人每次报销5元。一般诊疗费、诊查费在普通门诊待遇年度限额内。
宿迁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比例
5个百分点、年度报销限额在上述标准上提高5%。享受慢性(特殊)病门诊待遇的,每因慢性(特殊)病住院一次,当年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限额下调20%,累计下调不超过60%。
宿迁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比例
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起付线减少1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为18万。学龄前儿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设住院报销限额。
宿迁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省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起付线降低50%,赔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
一、基本政策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什么好处?
过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丢失。
现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
2.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凡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均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第一类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第二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到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第三类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地工作。
第四类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市就医的患者。
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标准?
江苏省省内:我市参保人员在江苏省省内异地就医时,结算时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服务设施标准),报销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江苏省省外:我市参保人员在江苏省省外异地就医时,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服务设施标准),报销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4.异地就医结束后如何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就医结束后,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结账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或直接现金支付,可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5.哪些费用可以直接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江苏省省内:我市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一站式”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直接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相关医疗费用(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待遇。
江苏省省外: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和在上海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刷卡直接结算。我市正在积极推进长三角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其余省份门诊医疗费用暂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