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是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则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大病医保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汕头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大病保险承包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支付,具体为:一档报销50%,二档报销60%。参保人在本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结算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为进一步完善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根据《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及相关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市社保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最终中标。
根据《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缴纳一个完整年度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当年度出生,随母亲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按照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设定,具体为:一档15000元,二档10000元。参保人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根据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由大病保险承包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支付,具体为:一档50%,二档60%。参保人在本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结算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