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福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参保职工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36000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险。那么,福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1、福州市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按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总数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所需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医保中心统一代征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保障范围为10万元至30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90%。
3、参保人员在福州市(含八县市和马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本人医保卡直接在收治医院结算。
4、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或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县(市)区医保中心按照异地医疗管理办法受理。
综上所述,福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医保中心统一代征代缴。市民在办理时,需要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