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调整办法如下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结合
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的关怀照顾。
定额调整分三档
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多缴多得
挂钩调整按多缴多得,长缴多调原则,养老金发放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根据每人每月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情况,按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同时,以本人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基数的1.6%。
部分人群适当倾斜
按规定革命老同志、艰苦地区会适当倾斜。经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
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市人社局提醒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的早晚、退休时间的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现在年龄的大小的不同,每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社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兰州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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