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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方案解读

更新:2023-09-21 07:54:57 高考升学网

如今人口老龄化一直在加剧,农村的养老问题自然也是越发的突出了,农村的养老政策也是在不断的改革,尤其是养老保险,这是农村老年生活的一个保障,能大大的缓解农村的养老的压力,虽然比不上城里面的,但是对于当下的农村养老问题至少是有了不小的改观了,今年农村的养老保险也是有不晓得变化的,一起来看看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方案解读吧。

广东居民养老金调整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从1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比上年增长14.9%,惠及全省约982万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该省各地从5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月至4月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据介绍,广东省已于2012年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和人群全覆盖。2013年广东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省参保人数2629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广东从2013年起,逐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经过连续七年调整,从最低标准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70元,共增加115元,增长209%。

小贴士: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执行)。

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参保人死亡的,可发放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已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其死亡后的1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未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而多领取的养老金要及时退回。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民委员会定期在行政村或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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