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涨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国家15年来坚持的一贯原则,具有社会进步的惯性。社会在进步和发展,退休人员也要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所以朝阳企业退休涨工资是肯定的。实际上每年的调整都是国家统一下发通知,各省市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根据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国家通知,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那么小编预测朝阳的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增长比例也应该在5%左右。那么朝阳企业退休涨工资涨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朝阳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由于朝阳企业退休涨工资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编暂先整理出2018年朝阳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朝阳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如下: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7月底,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圆满完成。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17.84万人,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人均养老金从2016年底的1974元增加到2099元,月人均增加125元,月需增加养老金支出2230万元。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6年底前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
据了解,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的办法和标准如下,其中,
定额调整的包括: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挂钩调整的包括: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倾斜调整是指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