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的上调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事关退休后的基本经济生活,那么2018年河北养老金上调通知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18年河北养老金上调通知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严格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河北养老金调整水平为何确定为5%左右?
此次调整,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这是国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兼顾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作出的慎重决策。
养老金调整水平,主要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速放缓,职工平均工资涨幅平稳,物价增幅略低于上年同期。同时,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断增加,加之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缴费人数与领取待遇人数的抚养比不断下降,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按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适当放缓养老金增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实现了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