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和不断完善是每个地方都注重的问题,资阳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也做了调整,具体的调整内容在怎样的呢?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吧!详情请见下文。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国家、省统一规定和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省级财政按政府补贴总量的50%安排,根据各县(市、区)的人数、财力、民族、扩权等因素,分档次予以补助;其余部分雁江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扩权试点县(市)由本级财政负担。
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