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推进会上,记者获悉,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当天出台了《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6条》。记者看到,出台的16条举措中多为“黄金”扶持政策,覆盖转移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全领域。
2018年,全省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确保未实现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80%以上。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和县市外省内参加培训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对于接受技工院校职业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技能培训补助,确保每名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到国家免学费、助学金。2018年,每个贫困县建设就业扶贫基地不少于3个,全省建设就业扶贫基地200个以上。
推进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推动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促进221.4万名未脱贫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在原80元基础上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98元。及时完成年满60周岁贫困人口基本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年满60周岁参保贫困人口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90元。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门诊病种由原来10种增加到27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8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31元增加到51元。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60元增加到86元。
为有效解决贫困县“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在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实行“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政策。“四放宽”包括放宽年龄、学历、专业以及开考比例。“三倾斜”包括:招聘对象向本土人员倾斜;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适当提高贫困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就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倾斜。“一减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于交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