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新政策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养老、养老保险政策成为社会注目的焦点。城乡养老保险标准不一,导致养老待遇的不公;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养老保险却衔接不上,影响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存在诸多不足,创新性养老模式亟待出现。
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更好的实现“老有所养”,政府部门积极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探索创新型养老模式。为统一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标准,消除城乡二元制带来的社会不公,国务院决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为了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弥补基本养老与商业养老的不足,保监会探索“以房养老”,出台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务院发文决定合并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一经建立,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中断…[详细]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但是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