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一、浙江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1.16周岁以上(不含学生);
2.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浙江农村医疗保险。
二、浙江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浙江农村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可自由选择;
2.集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
3.政府补贴:政府需对浙江农村医疗保险缴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年30元。
4.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三、浙江农村医疗保险领取待遇标准
1.基础医疗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5元;
2.个人账户医疗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发放。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四、浙江农村医疗保险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
2.未参加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有农村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