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确定,从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这是我国连续第10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按照人社部统计数据,全国至少有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经过“十连涨”之后,已从2005年的每月人均700元提升到超过2000元,这一普惠政策有助于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然而,尽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年增长,也只能维持基本日常开支。从长远来看,企业养老金与物价和经济总量相适应而继续上调,将是大势所趋。
“十连涨”背后有一个问题绕不过去,那就是资金从哪来?一般来说,“调涨”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内部的自我平衡和财政转移支付。受惠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范围的逐年扩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即便近年来中西部有个别地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也能够实现养老金按期发放,养老金增长并不存在太大的支付压力。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人口红利拐点”到来,养老金持续增长能力将逐年下降。
城镇职工参保情况可窥豹一斑。截至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3.04亿,较增加7.17%,增速低于前一年的10.44%。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2.3亿,较上年增长1416万人,增速为6.57%,增速回落4.58个百分点;离退休人数为7445.68万人,较上年增长619万人,增速为9.07%,增速加快0.81个百分点。从绝对数量上看,缴费人数增长要大于新退休人员增长,但缴费人数增速放慢,同时领取养老金人数增速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赡养率由的31.65%上升到32.4%,未来这一比例将继续攀升。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估算,如果继续执行现行养老体系,到2023年,全国范围内职工养老保险即将收不抵支,出现资金缺口,需要动用养老金累计结余。到2050年,为了维持养老体系运转,所需财政补贴占当年GDP的比例将达到8.46%,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34.85%,即约1/3的财政支出被用于弥补养老保险的资金缺口。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不仅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总量相适应,更要未雨绸缪,实现制度上的良性循环,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当前我国养老金统筹层次不高,在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性,赡养率较高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当期收不抵支。于是,各级财政不得不出面给予补贴,且补贴总额逐年增加,加大财政负担。在财政给予大量补贴的同时,每年养老保险基金又形成较大规模的结余,相当于每年的财政转移支付“置换”成养老保险基金的当年结余,这些结余则存放在财政专户里不能动,只能获得存款利息,造成资金运用低效。打破养老保险的地区间不平衡,必须要改变财政体制下养老保险制度财权事权不明晰、不匹配的现状。明确中央财政的养老转移支付责任,财权也应划到中央政府手里,由中央政府负责管理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提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效率。
二是打破养老金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双轨制,由于巨大的制度不公而备受诟病。尽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涨”,但平均刚刚超过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工资往往是企业退休人员两到三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甚至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靠“吃财政”也加大了财政支出负担。政府把大量财力花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中,从而影响政府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例如,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是3828.29亿元,而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却高达2848.84亿元。因此,尽管阻力重重,但必须弥补历史欠账,可从增量上先把机关事业单位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继续改革存量,消除两种制度下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巨大差异所带来的社会不公。
三是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人们广为关注的养老保险基金“隐形缩水”,主要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保值增值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追求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
我国养老金体系可借鉴美国经验,考虑将目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缴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将部分公共养老金部分转为职业养老金,建立包括中国版“401K”在内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从而在公共养老金保本的基础上,实现私人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实现投资保值增值和自我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