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一起来看看天津辅警提案改革细则。
由于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编外用工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补充。但各单位在编外用工管理方面各自为政,造成了人员在工资待遇、学习培训、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我区公安辅警收入待遇低、职业发展空间小,因此出现了人心不稳、流动量大,难招聘的问题。2012年、2013年两年仅区公安分局就有128名辅警辞职,年平均辞职的辅警占分局辅警总数的11%。为此建议:一是规范管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意见,规范全区编外用工人员的招录、工资待遇、管理使用。二是对辅警等待遇明显偏低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辅警在报考事业编制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留住优秀人才,打造优良的辅警队伍。
办理情况:
一、认真调研了解全区临编人员和公安辅警队伍待遇现状。目前,全区编外用工人员已逾九千。其中就包括公安辅警。包括协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在内的公安辅警队伍现有591人,最早成立于2000年。十余年来,辅警在任务重、待遇低的状况下,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踏实工作,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及社会稳定中,已经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按现行财政体制,辅警人员经费原则上由市、区财政1比1配套保障,实际待遇扣除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2.5万,包括基本工资、假期补贴、年终奖、家属慰问费等。在实际操作上,公安辅警编制、待遇是市、区两级管理,解决公安辅警待遇问题是须作为全市性考虑的政策性问题。
二、相关职能部门专题协商沟通研究公安辅警待遇偏低问题。5月27日,由区府办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同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就公安辅警待遇问题专门召开协调会。会上区公安分局多个职能科室介绍了我区公安辅警队伍的具体现状和存在困难,各个职能部门充分讨论协商,就努力解决公安辅警待遇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1、统一思想认识。必须充分认识这支队伍的特殊作用,对待遇保障水平偏低及由此导致队伍不稳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当加以切实重视。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即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对上争取,希望参照相近工种服务外包模式或适当提高基础水平,努力使公安辅警待遇问题有一定比例的提高并形成制度化的增长机制,同时也将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3、建议区财政根据公安辅警繁重的劳动付出,增加加班、值班费用补助。4、建议区财政增加重大安保、突发事件处置等特别经费。5、建议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安辅警绩效考核,加大奖勤罚懒的分配比例。6、建立包括每年面向公安辅警定向招聘若干事业编制人员、对优秀的辅警可以签订长期合同等多项关心、关爱机制。
三、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编人员管理。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编委办、区财政确定了全区临编人员数量总体上“只降不增”的原则意见,并已着手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同时,在临编人员逐步缩编、聘用准入提高标准和规范日常管理基础下,逐步提高和努力改善用工待遇也将作为具体内容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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