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宁波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宁波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该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定位,并将专职社区工作者划分成“三岗十八级”,薪酬直接与岗位级别挂钩。根据《意见》,到2020年宁波将形成一支500人左右的社区工作领军队伍。
根据《意见》,专职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专职管理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按宁波社区市级管辖户数每250户配备1名的标准配置专职社区工作者,每个社区应有1名以上居住在本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意见》将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分为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和其他人员三类,各岗位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设置十八个等级,形成“三岗十八级”,薪酬直接与岗位级别挂钩。
同时,《意见》还建立了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的年平均收入水平,分别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1.3倍、1.1倍。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明确,从2018年起,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原来的8%提高到12%。
除薪酬更新变革外,《意见》还从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通道“发力”,为社区工作者打造一个前景广阔的职业发展“舞台”。
《意见》明确要求,该市各区县(市)在招录(招聘)街道(镇乡)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市直单位在招聘与基层关系密切的事业编制人员时,应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此外,《意见》还提出以区县(市)为单位,探索建立特殊荣誉专项奖励机制。比如,2017年8月,鄞州区就已启动社会工作领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评选工作,5名获评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2000元、为期三年的特殊津贴奖励。
《意见》送出的“红包”还不止于此,未来,宁波市还将大力实施市、县两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计划,建立健全领军人才数据库和社区治理师资库,争取到2020年,形成一支500人左右的社区工作领军队伍。
“我们将充分发挥这些‘领头雁’作用,不断带动更多优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进入领军人才队伍,为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