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青岛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青岛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青岛市南区65个社区的500余名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待遇将全面提升,人均月涨幅约1000元,这是近年来市南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待遇涨幅最大的一次。本次待遇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月-9月待遇增长部分将于近期补发到位。
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为社区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市南区于近日出台了《市南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办法》涵盖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的来源、补充机制、待遇、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内容。文件规定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待遇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调整时其平均报酬不低于本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另外,文件重点突出了管理考核的内容,本次调整待遇的增长部分中绩效报酬占60%。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较好履行工作职责,取得较好工作业绩,并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的,将获得相应绩效考核奖励。近期各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市区两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街道考核实施细则。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的实施,将逐渐改变社区原有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公平现象,有效调动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工作效率,为社区发展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