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工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乌鲁木齐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首先我们要了解下生育津贴是什么,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那么乌鲁木齐生育津贴有哪些新政策呢?报销流程是如何的?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目前乌鲁木齐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四种
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及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基数为: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不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如果以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计算
那么生育保险津贴延长30天后
参保女职工可以领到15800元的生育津贴
比以前多拿3000元
这份津贴由生育保险派发
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确定生育人员生育津贴标准的重要依据,于每年的4月以后公布。因此,每年1-4月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上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进行预发,待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以后统一补发。
男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1、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2、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同时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女职工流产产假的规定
落实相应的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7个月以上胎死腹中取出死胎的,产假为98日(剖宫取出死胎的增加产假15天)。
领取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0个月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