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018-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以职工上月全部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为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一般由六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新乡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新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月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高缴费基数按照300%,为12221.50元/月(48886÷12×300%);最低缴费基数按照 60%为2444.30元/月(48886÷12×60%)。
2018-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6%,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5.83元。
因私人原因未能及时缴费的,需要办理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
1、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
2、《个人欠款补缴、补收申请表》
受理→初审→复核→办理→取件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