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18年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缴费基数上下限怎么算?职工、个体每月应缴费额多少?
2018年5月,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就业人员2017年平均工资》。根据省统计局数据,浙江人社厅发布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6号),确认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
2018年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职工每月社保费应缴多少呢?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为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社保权益,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即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的上下限。也就是说,缴费基数有“最低不低于”和“最高不高于”的政策规定,也就是上下限。来算算2018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月平均工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61099元÷12月=5091.58元/月
保底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60%=3054.95
封顶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300%=15274.74
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5274.74元;下限:3054.95元。
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差额多退少补。
社保缴费比例、费额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目前市本级(含萧山、余杭、富阳)的企业单位职工五险的缴费费率↓↓↓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养老保险 | 14% | 8% |
医疗保险 | 10.5% | 2% |
失业保险 | 0.5% | 0.5% |
工伤保险 | 0.4%~1.6% | - |
生育保险 | 1.2% | - |
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分别算一算社保缴费情况↓↓↓
上限15274.74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养老保险 | 2138.46 | 1221.98 |
医疗保险 | 1603.85 | 305.49 |
失业保险 | 76.37 | 76.37 |
工伤保险 | 61.10~244.40 | - |
生育保险 | 183.30 | - |
下限3054.95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养老保险 | 427.69 | 244.40 |
医疗保险 | 320.77 | 61.10 |
失业保险 | 15.27 | 15.27 |
工伤保险 | 12.22~48.88 | - |
生育保险 | 36.66 | - |
核对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炉,下一步,用人单位需要做些什么?缴费基数核对!
目前,杭州市社保局已将单位在职职工2017年度缴费工资批量核定完毕,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核对途径进行缴费基数核对:
1.用人单位原通过“杭州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仍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核对,“上年度工资收入网上修改”模块开放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4日;
2.用人单位原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拷盘方式申报的,请根据社保隶属关系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拷贝《工资审核表》进行核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目前市本级(含萧山、余杭、富阳)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五险的缴费费率↓↓↓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养老保险 | 10% | 8% |
医疗保险 | 10.5% | 2% |
失业保险 | 0.5% | 0.5% |
工伤保险 | 0.3% | - |
生育保险 | 1.2% | - |
上限15274.74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养老保险 | 2138.46 | 1221.98 |
医疗保险 | 1603.85 | 305.49 |
失业保险 | 76.37 | 76.37 |
工伤保险 | 45.82 | - |
生育保险 | 183.30 | - |
下限3054.95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其中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省平的80%)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养老保险 | 407.33 | 325.86 |
医疗保险 | 320.77 | 61.10 |
失业保险 | 15.27 | 15.27 |
工伤保险 | 9.16 | - |
生育保险 | 36.66 | - |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在每年1月公布。所以,这部分人员的缴费没有变化,2018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仍按2018年1月1日起的执行。
那么每个月需要缴纳多少参保费额?根据“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的计算公式,我们来算一算。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98.75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
基数比例 | 月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金额 |
80% | 3759 | 18% | 676.62 |
100% | 4698.75 | 18% | 845.78 |
200% | 9397.50 | 18% | 1691.55 |
300% | 14096.25 | 18% | 2537.33 |
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在676.62至2537.33之间选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6.02元。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持有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其参保缴费标准为一般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半即每人每月148.01元。而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则由政府全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其中45周岁(含)以下的按照省平工资的60%为基数,按0.5%划入;45周岁到退休的按省平工资60%为基数,按0.8%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时已扣减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3元/月)和医疗困难救助费(1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参保对象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杭州市区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
杭州市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在杭州市区实际缴费(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持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参照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杭州市区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
非杭州市区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且实际缴费年限已累计满10年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登记和缴费扣款
杭州市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直接到杭州银行、余杭工行、余杭农商行、余杭建行、余杭中国银行、萧山农商行、富阳农商行营业网点办理参保登记、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杭州市区区户籍出租车司机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每月1日至月末,均可办理参保委托扣款手续及现金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于27日和月末倒数前一天,实施批量扣款(2月份仅在27日扣款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