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山西社保卡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Q1: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A: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初始密码为123456。
Q2:太原市社会保障卡新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A:办理条件: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还未制卡的参保人员。
1、个人申请携带材料:
(1)本人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他人代办:被代办人及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办理社保卡新申请时有时会遇到无法提取到卡照片的情况。为确保参保人员一次性完成社保卡的申请工作。建议参保人员在办理新申请时准备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10KB-50KB),拷贝至U盘。
2、单位批量申请携带材料:
(1)单位专管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表》纸质及电子表(纸质表,加盖公章;电子表,拷贝至U盘中);
(3)《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表》模板可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aiyuan.gov.cn)上下载(导航栏:公共服务→社保卡服务→业务表格下载),统一用A4纸;
(4)为新申请制卡的参保人员准备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10KB-50KB),拷贝至U盘。
Q3:太原市社会保障卡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A:1、个人领卡携带材料:
(1)本人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他人代办:被代办人及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领卡携带材料:《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U盘(用于拷贝《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表格下载:《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模板可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yuan.gov.cn)下载(导航栏:公共服务→社保卡服务→业务表格下载)。Q4: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开卡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A:1、个人开卡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领取到社保卡后急需使用,而单位未及时办理单位开卡的,个人可申请办理个人开卡。
(1)本人办理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
(2)他人代办携带材料:被代办人及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被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
注意事项:
①个人社保卡开卡可在太原市医保协议定点机构或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启用,需持卡人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详情请咨询各银行。
2、单位开卡
办理条件:单位将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参保人手中,参保人在《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确认签字。
携带材料:参保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
注意事项: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启用,需持卡人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详情请咨询各银行。
Q5: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挂失?
A:太原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1、临时挂失:本人拨打0351-12333或到大原市医保协议定点机构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的有效期为7天。
2、正式挂失:
本人办理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携带材料:被代办人及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如持卡人已开通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请及时办理银行账户的挂失手续,详情请咨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2、社会保障卡遗失后请您及时办理挂失,防止他人盗用给您造成损失。
Q6: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解除挂失?
A:本人办理了挂失业务,并未办理补、换卡,且找回社会保障卡的可以办理解除挂失。
1、本人办理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
2、他人代办携带材料:被代办人及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无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请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解挂,需持卡人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详情请咨询各银行。
Q7:七岁以下参保儿童社保卡的办理流程?
A: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孩子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前往工商银行一站式网点现场制、领社保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在网点办理的,请携带证件到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南屯路1号为民服务中心三层社保卡窗口进行处理后,再去网点进行制、领社保卡。
(一)社保卡申领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制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激活启用。社保功能也可以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全省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激活启用,还可以在“山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人脸认证后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二)参保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按制卡银行规定进行办理。
(三)参保人在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卡(如:就医购药、金额查询)后,原医疗保险卡自动作废。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待遇信息(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不会变更。原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只是作为身份认证凭证(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
(四)参保人在未启用社会保障卡前,原医疗保险卡仍可正常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发生损坏、遗失等,不再重新制作,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尽快启用(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