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通化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1、已参加通化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或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个人。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或未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
补缴材料
单位补缴:
1、单位经办人填写并提交补缴申请。
2、提供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或劳动监察行政责令整改书和社保稽核意见书。
个人补缴:
1、个人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可证明“有过工作经历”的材料
3、本人填写并提交补缴申请。
补缴流程
1.缴费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业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不符合规定的,经审核不符合补缴规定的,将有关材料退回单位,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通过备案的,通知单位到申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未通过的,及时将材料退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