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转出条件:
已经办理暂停缴费,且不欠缴保费人员。
转入条件: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行业单位参保企业就业参保,或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人员。
办理材料
转出材料: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转入材料:
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告知申办人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申请手续;
2、经办人员接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来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信息,审核无误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通过保险关系转移平台转移电子数据;
4、跨省关系统转移的,同时由基金财务经办人员转移基金。
转入流程: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
2、收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基金(省内不转移基金)后,为参保人员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