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14号)及《关于公布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通知》(潍人社〔2019〕47号)及山东省统计局统计年报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统计,2018年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383元。
2019-2020年潍坊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起潍坊市社会保险以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69元(65383÷12×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6347元(65383÷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019-2020年潍坊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9-2020年潍坊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