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从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经确定。
根据省里文件精神,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对应月平均工资为5761元。据此,确定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其中,与往年正常基数下限对应的度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为3457元。
另外,自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基数缴费。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职工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按照个人实际缴费基数进行缴费指数核算。个人若选择度基数下限实际缴费,会对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产生相应影响。
烟台市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