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函;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参保凭证。
跨省转移
1、《社会保险跨省转移申请书》;
2、《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关系接收函;
5、关系转入、转出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省内转移:
转入:
①、长沙市及长沙市内五区转入我处的
第一步:在我处开具《接收函》。
第二步:凭《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介绍信》。
第三步:将《介绍信》交于我处个人账户科窗口。
②、省内除长沙市及长沙市内五区以外的其他社保经办机构转入我处。
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于我处个人账户科窗口经办人员进行转移申报,由我处协调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转出:
①、转出到长沙市及长沙市内五区的
第一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
第二步:凭《接收函》到我处个人账户科经办窗口开具《介绍信》。
第三步:将《介绍信》交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②、转出到省内其他社保经办机构
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省外转移
转入:
第一步: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将《参保缴费凭证》交于我处个账科经办窗口工作人员,由我处经办人员与对方社保经办机构沟通,时限约45个工作日。
转出:
第一步:参保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个账科经办窗口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将《参保缴费凭证》交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温馨提示: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可以到当地社保局了解最新政策,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让人工服务帮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