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缴费基数标准
城区核定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4800元/人月,下限为2880元/人月,上限为14400元/人月。
参保单位及职工
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分别据实申报(月缴费基数保留到10元)。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2018 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2018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月缴费基数低于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60%的,按60%申报,高于300%的,按300%申报。
单位和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不得低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严禁参保单位按 60%低基数倒算申报,因少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等而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基数申报时间
2019 年度,我市城区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8两月的11日至31日,因基数调整涉及补收等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不能办理人员增减变动。
逾期未申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该单位及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且不低于宜昌市最低缴费基数的60%预认定。
灵活就业人员
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将执行新的标准。具体见下方表格,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社保费。医疗保险最长可选择一次性缴至2021年6月30日。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8.00元/月
缴费办理方式
单位
◆≥100人的单位
联系电话:6730765
受理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 40 号人社服务大楼(金安东诚小区旁,老劳动局大院)2楼东大厅市社保征稽局220 办公室
◆ <100人的单位
联系电话:6755613
受理窗口: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 40号人社服务大楼(金安东诚小区旁,老劳动局大院)2 楼东大厅市社保征稽局 4-10 号窗口
灵活就业人员
从6月1日起,我市由代核代征银行全面经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全市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直接到所在统筹区指定的代核代征银行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具缴费认定单。
负责代核代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具体经办宜昌城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等地)、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经办宜都市、远安县、长阳县等地)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行(具体经办枝江市、长阳县、五峰县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