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使用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
二、202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下限可继续执行2O19年度相应标准3269元。
三、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1 最低缴费基数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269元。
2 最高缴费基数
202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
青岛市人社局透露,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青岛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省公布的数据,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据此,确定青岛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
自2020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基数缴费。
青岛市人社局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与往年正常基数下限对应的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为3457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在职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紧密关联。个人若选择度基数下限实际缴费,会对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