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一、2020深圳小微企业补贴申请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12个月);
(4)企业财务报表;
(5)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
(7)《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财务报表;
(3)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招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5)工资发放表;
(6)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
(7)《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花名册》。
二、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主要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5)失业的残疾人;
(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