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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16 10:58:36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长春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长春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长春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好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不收取转专业费,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折算人数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转专业工作在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每年办理一次。

学生转专业应依据下述原则进行:

1.文史、理工科不能跨类互转。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3.有专业方向的专业等同于独立专业。

4.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申报一个转专业志愿。志愿不能满足时,视为转专业不成功,不再提供转专业机会。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2.定向委培、对口升学、专升本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正在进行或接受过学籍处理的学生;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和临床医学院院长、药学院院长、针灸推拿学院院长、护理学院院长、人文管理学院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下发转专业通知并对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受理学生申诉等。

2.有关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负责本学院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及动员工作;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核及遴选工作;负责学生咨询与组织报名。

第四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七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政治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者。

2.在校学习第一学年结束、即将进入第二学年修读的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

3.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4.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含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且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年级前5%的学生,转专业人数按四舍五入计,位于本专业年级前5%的学生放弃转专业,排在后面的学生不可递补。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五章转专业程序

第八条每年7月,学校下发转专业通知,各有关学院须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

第九条第二学年开学二周内,各学院组织完成学生转专业报名及资格审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本人意愿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包括各科成绩、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年级综合排名等,初审通过后,应将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与《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同报送教务处。

第十条教务处收到学院转专业学生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批准。

第六章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十一条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二条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第二学年进入新专业就读。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后,方可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经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动及注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有关学院协助。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二学年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住学生宿舍原则上不作调整。

4.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原已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对应课程要求的,经教务处确认后,记入该生学业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与学分记入该生学业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班级已经开设完毕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

二、长春中医药大学简介

学校肇始于1950年成立的长春市立中医进修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始终恪守“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精神,牢牢抓住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校友遍及海内外。学校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产学研结合,不断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学校占地面积39.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14万平方米,学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10816人,专科生52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70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66人,国际学生49人。学校有博士生导师184人,硕士生导师766人。学校有院士(双聘)1人,国医大师4人,白求恩奖章1人,“”1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中医药领军人物“岐黄学者”(含“青年岐黄学者”)5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名中医4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7人。

学校设有5个学科门类,以中医药为主,医、工、管、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学校现有ESI全球前1%学科1个(药理学与毒理学),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9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4个。学校设有本科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个、分教研室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主编规划教材74部,获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先进个人1人,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优秀教材二等奖2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吉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

三、长春中医药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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