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汉口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13000 | 校本部 |
英语 | 16000 | 校本部 |
财务会计教育 | 16000 | 校本部 |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汉口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汉口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800。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号(邮编:430212)。
第三条汉口学院前身为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2000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11年4月教育部批准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转设为汉口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39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按汉口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入学前户口是武汉市以外的学生可办理户口转入手续。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汉口学院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汉口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含艺术类考生)。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汉口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汉口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和备案,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招生报考实际情况,并在招生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对部分省招生计划进行调剂。
第四章入学考试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四条在经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招生部门批准和备案后,学校可在有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由学校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九条凡符合所在省政策规定范围内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美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学校的专业合格线)。
湖北省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照湖北省招生办统一要求,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被录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须达到我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文化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继续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如所在省份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的比例录取,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类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100分,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报考我校文科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理科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批复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汉口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号
邮编:430212
传真:027?59410025
联系电话:027?59410037 59410038 59410087 59410089 59410228
网址:http://www.hkxy.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院系设置
汉口学院设有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开办33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
专业设置 | ||
院系 | 本科 | 专科 |
管理学院 | 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 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办) |
文法学院 | 汉语言文学、法学 | 汉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 |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升本)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应用英语 |
经济学院 | 投资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 | 艺术设计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 |
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网络与新媒体 | ?? |
国际交流学院 | 艺术设计(中外合办) | 艺术设计(中外合办)、工商管理(中外合办) |
职业教育学院 | ?? | ?? |
继续教育学院 |
特色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控制科学与工程
江汉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2 11:0:20江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登录入
时间:2024-07-12 09:0:40中南民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1 10:0:34三峡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1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