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河北中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学校和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处长和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审核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审定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入选名单。
(二)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宣传,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对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及遴选等。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学生自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应依据下述原则进行: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二)符合转入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文科类学生不可转入只招理工科类考生的专业;
(三)综合考虑学校专业特色、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各专业可转入的人数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年级总人数的8%(含),依学校当年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 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转专业:
(一)从外校转入我校者;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三)未在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学习未满一学期者;
(四)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五)应予降级、退学或接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六)色盲色弱的学生申请转入医学类、药学类、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等专业者;
(七)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适合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
(二)政治表现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上进心;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五)入学后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六)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列本专业年级前20%(含)。
第六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符合第二章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不受上述第五条(一)(五)(六)条件限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我校其他专业学习:
(一)学生休学复学后,相应年级原专业已停止招生,可由二级学院提出意见,经教务处报学校批准后,编入相近专业学习;
(二)退役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休学创业申请书和有关创业的证明材料,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启动,第二学期第五周左右完成,在规定时间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第六条除外)。
(一)确定接收计划。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各二级学院依据转入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年级总人数的8%(含)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发的《河北中医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1),根据本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拟定接收计划,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相关信息,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在学校公布。
(二)公布成绩排名。第二学期第一周,各二级学院按照加权平均学分绩对各专业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进行排名,将各专业年级前20%(含)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公布并公示3天。
(三)学生报名。第二学期第二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二级学院。每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四)二级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及成绩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复审,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内公布。教务处根据学生所填志愿,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接收学院。
(五)考试。第二学期第三周,各接收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转专业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和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考核内容应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公正性。考核结果经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查。
考核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包括《河北中医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河北中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面试过程影像资料。
(六)录取。第二学期第四周,教务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遵循成绩优先原则,按转入专业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生综合成绩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占60%(A),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20%(B),二级学院考核占20%(C)。计算公式如下:
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60%;
B=20-[2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20%)]×(排名-1);
C=转入专业学院考核成绩,满分20分。
(七)公示及公布。经审查通过后,教务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通过,向学校党委汇报后正式发文公布。
(八)转入新专业学习。第二学期第五周,转专业学生名单一经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4)交予接收学院,并到接收学院报到注册。
(九)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编入同年级,亦可根据自身情况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降级转入(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
第八条 在转专业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他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九条 拟录取名单一经公示,转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教务处对转专业成功的学生统一进行学籍变更手续。各有关学院、职能部门应做好学生课程改补选、成绩转换、学费缴交、宿舍搬迁等工作。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十条 教务处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学校教务系统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第十一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编订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做变更;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认定(填写附件5-9)。其中:
(一)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高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可以相抵、不必重修,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
(二)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不可以相抵,应予重修重考;
(三)其余的课程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可以认定为选修课计入成绩档案;
(四)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由学生自行安排时间自学重修,参加教务处统一安排的重修考试;或由二级学院相互协调,安排学生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参加该低年级的期末考试,并由二级学院向教务处备案。
第十三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和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学校和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转专业工作各环节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级开始施行,原《河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冀中医教〔2020〕54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初名河北省中医专科学校,校址在河北省保定市,1957年开始招收中医学专业本科生,1958年定名为河北中医学院。1962年与天津中医学院合并,校名为天津中医学院,隶属河北省。1969年天津中医学院整建制迁至石家庄市,与河北医学院合并组建为河北新医大学。1983年恢复独立设置开始招生。1995年与河北医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重新恢复河北中医学院设置,2023年6月6日,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建校60余年来,虽历经分合,但中医药本科教育持续开展,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吴以岭、张英泽,国医大师李士懋、李佃贵在内的数万名优秀人才。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河北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学校拥有杏苑、橘泉、祁州、东垣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96855.63平方米(895.28亩),建筑面积32.19万平方米,主校区为杏苑校区,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环境优雅,风景宜人;橘泉校区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毗邻火车站,交通便利;祁州校区位于千年药都安国市,中医药文化浓厚,区位优势明显;东垣校区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路,为临床教学主阵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3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9.97万余册,其中线装古籍图书2.28万册,珍善本1354册。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1所,教学医院40所,社区实践教学基地7个,药学类专业实习基地21个,其他实习实训基地20个,其中5个获批省级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临床医学院、体育教学部、人文管理系12个教学机构。形成了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生9896人,其中普通本科生8668人,硕博研究生1228人。
学校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工程、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儿科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药学、助产学、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制药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强化以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等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特色优势专业建设,注重中医经典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拥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学、针灸推拿学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4门。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河北中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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