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借款人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等。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学生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照贷款流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开通省份或未能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原则
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请及时参与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哟)
申请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助学贷款分学年到账。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按照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要求,完成资格认定、在线申请、现场审查、合同签订事宜。完成合同签订后,将回执材料交学校,学校完成贷款资格审查和回执录入,经办银行根据回执录入结果完成贷款发放。
想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下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确认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明。
其中,四川省生源地承办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仅服务于成都市)。四川省具体合作银行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四川省市县、高校、中职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
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学生,按要求准备贷款材料。经办银行审核通过后,与符合办理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续贷学生可直接将贷款意愿报告学校,学校审核后报经办银行进行审批、放款。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奋斗意识较强,学习态度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4.本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重的学生优先。
1、两类贷款不能同时申请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两种贷款只能选一个申请办理。
2、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差异
虽然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用于解决贫困学子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贷款利率都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均无需支付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二者之间仍有一些差异:
(1)申请地点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开学后,在所在高校提出申请;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申请时间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9月开学后开始办理;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受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但具体起始、截止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不一样,因此需要借款学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3)贷款期限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而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
3、获贷后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以免以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将来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的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
5、借款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支付利息,但毕业之后需自己付息;
6、若借款学生想提前还贷,那么只能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目前暂不支持提前部分还款。